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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个人拍卖收入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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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京地税局3月12日发布通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书画作品古玩等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5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北京市拍卖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于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个人财产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做出明确。
出处 《税收征纳》 2005年第4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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