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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终止无船承运业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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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交通部水运司日前发出通告,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列公司已终止从事进出口中国港口的无船承运业务,交通部已退还其无船承运业务保证金及其利息,
出处 《广东交通》 2005年第1期19-20,共2页 Transportation of Gua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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