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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应抓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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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05年1月起,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如果企业接到通知6个月后仍未登记的,由县级以上安监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处3万元以下罚款。另外,危险品登记证是一种行业准入凭证不具备安全生产和储存条件的企业,将不能通过登记审核,也就不能领到证书。没有证书的企业,今后就不能进行工商登记或年审,就没有资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工作。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3年。
作者 肖渠
出处 《硫酸工业》 CAS 2005年第2期6-6,共1页 Sulphuric Acid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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