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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速淮安“3·29”液氯泄漏事故性质及责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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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生在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的“3·29”液氯泄漏事故性质及责任经专家确认,这是一起由于使用报废轮胎、严重超载,事发后肇事人逃逸,由交通事故导致的液氯泄漏特大责任事故。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05年第15期4-4,共1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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