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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处财政违法行为的利器——学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The edge tool of punishing the financial illegal activ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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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3月初,在审计署法制司举办的全国审计法制处长培训班上,董大胜副审计长强调: 学习和贯彻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一要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这个<条例>的出台十分必要,对审计机关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学习和培训,使广大审计人员深刻领会<条例>的立法原意,熟练掌握内容,在审计执法中准确地运用<条例>.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2005年第8期8-9,共2页 China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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