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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账款缴纳税费的会计处理方法探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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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征管,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
作者 薛东成
出处 《中华会计学习》 2005年第4期28-3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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