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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质保体系考核工作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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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凡是承担军工产品研制、生产任务的单位,必须通过质保体系考核,方可承担军工产品的研制、生产任务。在这种情况下,经过几年来的工作,大约有94%以上的军工企、事业单位先后通过了质保体系考核。 由于考核工作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我们军工企事业单位是首次进行,因此考核工作不可避免地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我们认真去总结、去反思。
作者 邵林森
出处 《质量与可靠性》 1994年第1期25-26,共2页 Quality and Reli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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