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部于2000年1月3日发出《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其中规定:“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取消百分制。”众所周知,对学生学业成绩的严格评定是导致学生过重心理负担的原因之一,教育部发布这一通知的目的在于缓解学生学习上的心理压力。但是,如果教师不能正确地认识学业成绩评定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激励作用,并有效地运用这种手段,而是放松对学生的学习要求,不负责任地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那么。等级评定制同样也会导致学生心理上的积郁,以致影响其身心发展。因此,教师在实行等级评定中,应正确理解学业成绩评定对学生学习行为的影响,并有效掌握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