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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公布产品无需或可免于办理CCC认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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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3月3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05年第3号公告称,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5号令),针对出厂销售、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对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无需或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条件,予以公告,并于2005年4月1日起实施(国家认监委2002年第8号公告同时废止)。
作者 崔龙
出处 《商用汽车》 2005年第5期50-50,共1页 Commercial Veh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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