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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办法 机构名称必须与级别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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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川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3月30日正式公布,对各级政府行政机构以及直属、派出和内设机构的名称、级别均作了明确规定。该办法规定行政机构名称必须与级别统一,严控“某某行动组”、“某某协调办公室”等非常设机构的设立:级别是科级的机构就不能称处,负责人也只能称为科长:任何机构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违规者将受到严处。
出处 《廉政瞭望》 2005年第5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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