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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植树绿化费的收缴、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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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不履行公民植树义务者收缴绿化费,在法律政策上已有明确规定。全国绿化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强调,对义务植树尽责率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有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履行植树义务的,经批准可以以资代劳;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要强制收缴绿化费并进行处罚;对未履行义务的单位,应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作者 艾力提
出处 《新疆林业》 2005年第2期34-34,共1页 Forestry of Xin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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