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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拓展联社职能,必须加快联社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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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六代会”肯定了联社的两大基本职能,即管理职能和经济职能。联社的管理职能主要体现为对成员企业的“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联社的经济职能主要体现为行使联社资产出资人职责,开展“投资、控股、管理、经营”等经济活动。这既是对总社和联社地位作用的肯定,也为总社和联社在新形势下拓展职能指明了方向。联社要不断拓展职能,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加快自身发展。
作者 蔡金桃
出处 《上海集体经济》 2005年第2期19-2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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