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罪犯刑满释放后的重新犯罪率和国际上比较始终比较低的事实,是得到国际犯罪学界公认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变革,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与发展,我国罪犯刑满释放后的重犯率逐年增长,也是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客观事实。据不完全统计,1991年我国押犯中二次以上犯罪的12万多,到2000年已达17万9千多,10年间增长49%之多。(加上判处极刑执行掉的,可以说超过50%)当然,如果科学的界定,这些并不能完全符合重新犯罪的概念。不过,重新犯罪的问题严重性已分明显现。在对重新犯罪问题调研时,笔者发现其中青少年重新犯罪的问题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