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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的“街道主任”——光华路街道原副主任曹恩祥违法违纪案件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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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曹恩祥高中毕业后在家务过农、做过工、当过兵,后来进了乡政府,靠着组织的培养,入了党,当了村支部书记,之后又搞过开发、当了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后来又被提拔为街道主任助理,并兼了年产值几千万元工厂的厂长。39岁这年,他走上了光华路街道(原石门坎镇)副主任的领导岗位,成了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2004年12月29日,白下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曹恩祥有期徒刑2年,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同时追缴其贪污受贿所得67695元。
作者 白纪
出处 《金陵瞭望》 2005年第6期36-3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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