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消费合同在主体地位和订约过程上与一般合同有较大的区别,带来对消费合同条款效力的 认定不能完全依照传统合同法的理论。消费合同的条款有格式条款和约定条款,文章在分析违法的格 式条款、违反公平原则的格式条款无效后,提出来尽合理提示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的观点;在指出违 法的和违反公平原则的约定条款无效后,提出了以约定有利的原则判断约定条款的效力,以期对消费 者权益进行的有力保护。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5年第4期52-54,共3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