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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本质及精神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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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和法律是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学范畴。法是社会公众意志认同的具有普遍拘束力的行为准则,它本质上是一种隐含于法律又超然于法律的公民意志;法律则是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统治集团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它本质上是体征化、条文化了的权力意志。法的精神是社会正义,是人的理性回归。
作者 吕广利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2005年第5期64-66,共3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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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2

  • 1张宏生 谷春德.西方法律思想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 2[9][10][11][2]阿奎那政治著作选[Z].商务印书馆,1997:104-106;116;12;111;110.

共引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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