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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税总局出台新政拆迁补偿款可免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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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4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出台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通知规定,对被拆迁入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作者 朱应召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中)》 2005年第4期4-4,共1页 housing &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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