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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开征土地增值税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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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元月一日起,我国将实施新的税收制度,规定凡转让土地使用权均应按原值与售价的差额课税。这是对我国土地公有制与房地产税制的完善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经济、政治意义。 一、我国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
作者 林晓
出处 《中国房地产》 北大核心 1994年第2期40-41,共2页 China Real Estate
关键词 土地 增值税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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