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根据“工业企业职业卫生考评标准”课题协作组的统一计划、统一指标和统一要求,对核工业部分铀矿山、水冶厂、核燃料厂及有关研究院所1990年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调研。结果认为:1.职业卫生综合管理率可评为90%属1级。2.作业环境质量合格率:粉尘样品数平均合格率为92.14%,属1级;电离辐射平均合格率99.85%,属特级。3.有害作业职工健康综合管理率可评为90%,属1级。4.职业危害防护指数可评为87%,属1级。5.职业卫生教育普及率和合格率的均数可评为90%,属1级。实践表明:在现有管理水平下,课题协作组所拟定的考评指标基本可行。
出处
《中国辐射卫生》
1994年第1期11-13,15,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Radiological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