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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审计工作推行“八不准”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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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二是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三是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四是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五是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通讯工具和办公用品;六是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七是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八是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作者 马学武 王保
出处 《共产党人》 2005年第9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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