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是TWO法律框架中的一部重要的法律文件,其基本目的是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防止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执法措施或程序变成合法的障碍,减少对国际贸易的扭曲。为了与TRIPS协定相衔接,我国在2001年对《著作权法》进行了修订,从整体上看,新《著作权法》与TRIPS协定的相关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但在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追续权的保护、进口权的保护等方面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对这些差距作一简单的分析,以便适时进行必要的调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05年第2期94-96,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