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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思路: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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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所有者与企业的关系看,其产权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所有者的基本权利,或称狭义所有权,主要包括剩余索取权、了解权、审核权以及对其财产(表现为各种形式的股票)的转让权,这是所有者产权的核心;第二个层次是控制权,主要包括决定企业领导成员人选,决定或批准企业的经营目标、方针、计划,决定或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资金筹措方式,并就企业的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等等;第三个层次是经营权。
作者 沈建明
出处 《中国工业经济研究》 CSSCI 1994年第2期75-7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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