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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燃煤火电排放环保总局采取的对策与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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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进一步推动火电厂脱硫工程建设。督促“十五”计划中尚未动工的重点项目开工建设,2005年底必须确保有80%以上的项目建成投产,其余项目开工建设;火电厂脱硫机组在2005年底达到3000万kW以上,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360万t。同时加强舆论监督的力度,今年年底前要曝光一批列入国家重点项目的尚未启动的火电厂名单。
出处 《安徽电力科技信息》 2005年第2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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