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民族国家有民族立法就有民族法学。中国的民族法学活动可以追溯到秦朝《属邦律》甚至更远。而 “民族法学”概念及其“民族法学科”席位(博士学位点)的出现,则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至21世纪初的事情。这 凝聚了若干代人的心血。笔者以其专门从事民族法学教学科研工作数十年即伴随其发展的亲身经历,粗略描述中 国“民族法学”及其学科建设中的“命运”,并对其“使命”问题进行简要的阐述,以期学科发展更进一步。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32-37,共6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