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拍卖村集体土地给外村村民建住宅是非法的吗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四川省都江堰市一位姓徐的农民朋友来信说,我村于2002年修建了一条水泥马路,但因拖欠工程款无法偿还,遂决定将村里长期闲置的破旧办公室及所占土地向邻村村民拍卖.用于搞宅基地。但此举遭到了部分村民的反对,他们认为拍卖村集体土地给外村村民建住宅是非法的。请问.我们能否拍卖该幅土地?
出处 《乡镇论坛》 2005年第04S期23-2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