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8年国务院正式决定建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所有用人单位都要按照属地原则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但铁路、电力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的这些规定,对于控制医疗费用,提高企业竞争力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一些高度流动的企业在参加地方医疗保险后,则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42-42,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