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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商务部通知:外国企业可减免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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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消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发出通知,对技术进口所涉及的特许权使用费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程序问题,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通知指出,对于符合规定的技术进口合同,外国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出处 《经济管理文摘》 2005年第9期6-6,共1页 Economy and Management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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