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个违法主体,可能会发生多种财政违法行为。如财政部门既可能发生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也可能发生违反国家下拨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还有可能发生违反国家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同时,一种财政违法行为,有可能在不同的违法主体中发生。如“私存私放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既可能在国家机关中发生,也可能在企业中发生。为了更好地纠正财政违法行为,《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处罚处分条例》)根据不同的违法主体,列举了其可能发生的财政违法行为,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43-45,共3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