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董老作为新中国的革命家、思想家和法学家,对新中国的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董老学贯中西的知识背景及其自身的法律实践,使得董老对新中国的司法建设别有体会和建树。破中求立是董老司法改革思想的核心,本文从破旧法、立新规;破旧体、立新制;破除旧观念、树立新思想三个方面对董老的司法改革思想进行了解读。司法改革仍是时下不绝于耳的话题,解读董老的司法改革思想,也许可以获得一种本原上的启示。
出处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1期37-40,共4页
Journal of Fuy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