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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进口药品有效期的问题及建议

Problems Concerning Shelf Lives of Imported Drugs and Relevant Sugges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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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进口药品检验抽样工作中,核对到岸药品的有效期是现场核验的内容之一.<药品进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的有效期限已不满12个月的(药品本身有效期不足12个月的,其有效期低于6个月的),不予进口备案;<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要明确标示出药品"有效期至"某一具体的时间.
出处 《中国药事》 CAS 2005年第5期262-263,共2页 Chinese Pharmaceutical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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