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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伤亡经营者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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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11日,建设部向社会公布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浩》.该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强调指出,因市政工程建设、大型公益活动等特殊情况公交车需要改变原来运行路线,必须提前10天通知公众。城市公共汽电车在营运过程中不得到站不停.不得在规定站点范围外上下客,不得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车辆到站不停最高罚款可达到5000元。
作者 杜宇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05年第5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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