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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调整转制科研院所职工经济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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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99年以来,一批科研院所转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由于对转制前后职工实施了“双轨制”(事业单位和企业)待遇办法及中央与地方经济待遇政策的不一致,致使转制前后职工待遇随着时间推移,其差距越来越大,且首批中央转制科研院所职工退休待遇各地不一,中央与地方转制科研院所职工退休待遇相差甚大,引起了转制科研院所部分职工的强烈不满。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从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缓解社会矛盾的目的出发,总结各地做得比较好的办法,对转制科研院所出台相应的调整规定。
作者 林泽炎
机构地区 国务院办公厅
出处 《调查研究报告》 2005年第68期1-13,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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