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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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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落实出资人职责是解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问题的前提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问题要想从根本上得以解决,除了要把握好国有资本出资人的准确“定位”外,还应该做到出资人职责的及时落实“到位”,只有这样,出资人才能够对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获取投资回报。国有资本一直被人们普遍认为是“全民所有”,并由中央政府代表“全民”行使其所有权。
作者 张伟 吴涓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38-41,共4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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