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股份合作制的再认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按照某些改革家的理论,认为股份合作制是最适合中国地方中小企业的一种企业组织模式。因为在该种企业内部,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全体劳动者既是劳动者,又是持有股票的资本所有者,职工在工资收入以外还能得到按股本金获得的红利。由于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劳动者自愿组合、自筹资金、并以股份形式投入,在财产共同所有的基础上,集体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入股分红相结合,因此可以调动广大企业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实现提高企业活力和效益的目的。
作者 于长仁
机构地区 寰宇律师事务所
出处 《天津律师》 2005年第2期50-51,共2页 Tianjin Lawye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