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储备种子是在灾害之年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重建家园的最直接、最关键、最有效的措施之一,能帮助农民及时重播、补种、改种、减少损失.因此,建立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十分必要.国家就建立种子储备制度早在上世纪1989年颁布的<种子管理条例>中就有了明确规定.长期以来,我国种子储备制度不完善,只有国家设立了,地方上几乎没有.2004年12月,湖北省设立了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资金,是继福建省建立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后的第二个省份.为此,本刊特约记者(以下简称记)耿月明专程采访了湖北省农业厅种子管理站站长吴庆峰同志(以下简称吴).
出处
《农产品市场》
2005年第14期13-14,共2页
Agricultural Products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