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以网络为媒介的环境下,保险人销售其保险产品将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最常见的法律风险有两种,其一是在“网络保险”活动中,隐藏着保险人未对责任免除条款进行“明确说明”的法律风险,因而保险人有必要对当前网上的投保流程进行改进,以保证在投保过程中履行责任免除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其二是“网络保险”合同纠纷中,保险人面,临诉讼法院管辖地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应限制网络保险业务的地域范围;应以基本管辖权为基础,在方便、有利于投保人的原则上完善管辖地选择条款。
出处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86-88,共3页
Insurance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