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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管原则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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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道路运输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履行道路运输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职能。遵照《行政许可法》确定的“弱化行政审批、强化事后监督”的基本原则,运管机构必须将主要精力转移到市场监管上,建立起与道路运输市场发展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只有体系完善,运作科学,才能做到监管有力。笔者结合近几年蚌埠市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状况,就监管体系的建立作初步探讨。
作者 张林
机构地区 安徽
出处 《中国道路运输》 2005年第5期22-23,共2页 China Road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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