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入WTO三年来,中国按照WTO的条款要求,分步骤、分阶段地开放金融服务业,完善金融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中资金融机构竞争力得以提升,但现有的金融机构经营模式、监管模式也受到一定的冲击,不断出现的交叉业务和企业本身引出的混业现象,将成为监管部门面临的一个新问题。一方面,对外资金融机构的限制在逐步取消;另一方面,外资金融机构在某些方面也享受到了超国民待遇。如何评价加入W TO 这三年对中国金融业的积极效应和影响?外资金融机构进入规模扩大阶段后将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新问题?如何研究对策?
出处
《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5年第5期35-36,共2页
Heilongjiang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