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现当代文学”作为一个学科专业名称已经受到质疑:陈思和主张更名为“中国现代文学”,严家炎主张更名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本文认为,应该将其名称还原为“中国新文学”。用“中国新文学”概括“五四”以来的中国文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合理性”:(1)“新文学”一词本身就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能够为学界所接受;(2)“新文学”一词能够概括1917年以来中国文学的质的规定;(3)“新文学”一词对正在发展着的中国文学具有永久的概括力;(4)用“新文学”概括1917年以来的中国文学能够为研究者提供多元的研究向度;(5)用“新文学”概括1917年以来的中国文学具有相对的“周言性”。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166-171,共6页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华中师范大学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成果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