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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产权制度变革的新探索——对南海市土地股份合作制的评价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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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根据家庭承包制对发展现代农业的局限性,从完善家庭承包制,发展土地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的目标出发,对现行土地制度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改革。这些改革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都有自己的局限性。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一是延长土地承包期(如15年、30年不变),人口增减都不调整土地面积,经过发包单位同意,农民可以把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或抵押。这种做法有利于农民节制生育,寻找新的职业,向非耕地农业和非农产业转移劳动力,向小城镇移居;与此同时,促进土地相对集中,逐步发展规模经营。二是将家庭均包制改为自愿投包制。这种办法的特点是:土地承包期比较短(一般五年左右),把市场竞争机制引进承包制,通过定期投包,使土地不断增值。三是集体向农民“反承包”和“租赁”承包土地,或让农户以承包地参股分红。这种做法,使承包户得到一定的土地占有权益,乐于将一部分承包地转让出去。四是实行“口粮田”均包,“责任田”投包的“两田制”。这种办法可保证农户的口粮供应,使一部分土地能够统一开发利用,实行规模经营。
作者 蒋励
机构地区 广东省农研中心
出处 《中国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4期24-25,共2页 Chinese Rur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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