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1994年税制改革,对货物普遍征一道增值税;对价大利大的11类商品,交叉征收一道消费税,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改革后的增值税与前比较最大变化:一是采用价外税,二是采用购进扣税法,1994年税改至今,增值税已运行10年,增值税在保证财政收入,调节经济、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经济全球化的兴起,增值税在实际运行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已逐渐显露出来.
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198-199,共2页
Special Zon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