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刑事庭审质证形式主义现象之批判 被引量:7

Criticism of Formalism in Criminal Court Trials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刑事案件庭审阶段的质证活动是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积极参与诉讼活动的重要形式,而实践中的质证程序却走向了形式主义,未能实现其价值与功能的预期。庭审质证流于形式,深层的原因之一是,人们仅将质证理解为法官当庭审查认定证据的一种形式和方法,而没有首先将其作为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来对待;同时缺乏旨在保障质证效率的有效机制。刑事庭审中的质证程序要实现其应有的价值与功能,除了充分认识质证活动的权利属性以外,还要通过改革,完善实现充分有效质证的保障机制。
作者 李建明
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102-106,共5页 Jiangsu Social Science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沈丙友.《质证规则研究》[A]..载《律师文摘》2002年第四辑[C].[北京]时事出版社,2002年版.第79页,第91页.
  • 2龙宗智 何家弘.《走出证人作证的误区》[A].载何家弘主编.《证据学论坛》(第二卷)[C].[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166页.
  • 3李忠诚.《浅议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A].载陈卫东主编.《保释制度与取保候审》[C].[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第334-335页.
  • 4[日]谷口安平.王亚新 刘荣军译.《程序的正义与诉讼》(增补本)[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1页,第14页.

同被引文献64

引证文献7

二级引证文献49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