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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代理保险业务的问题及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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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邮政于1935年3月开办了邮政简易人寿保险业务,5月公布了《邮政简易人寿保险法》。规定简易人寿保险由当时的邮政储金汇业局管理,保险种类分为终身险和养老险两种。7月颁布了《中华民国邮政法》。规定简易人寿保险是邮政部门经营的业务。1941年邮政经办的保险契约有个人投保的普通契约、15人以上并同时缴费投保的团体契约,以及交通部属员工投保的员工契约三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邮政部门停办了保险业务。
作者 张洁
出处 《现代邮政》 2004年第11期41-44,共4页 Modern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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