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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荒”治理大户面临的相关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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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6年开始,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加强农村“四荒”治理的相关优惠政策,为购买“四荒”者提供了政策保障。据2003年底统计朝阳市共出让“四荒”面积1860.40km2,其中以户包形式出让面积占总出让“四荒”面积的50.24%。以拍卖形式出让的占总出让“四荒”面积的45.52%;共投入资金2733.2万元,投入人工810.1万个。这些治理大户在小流域综合治理中,发挥了具大作用。促进了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也表现出后续资金投入能力不足、而国家项目资金针对小流域投放,不对治理户。治理户投入大,近期效益难以发挥,“四荒”大户治理成果难以得到保护等问题,直接影响治理户的积极性。为此,建议根据有关文件将扶持资金直接补给治理户;加强对大户的技术指导;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以推动“四荒”出让工作的顺利开展。
出处 《水土保持科技情报》 2005年第2期45-46,共2页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Information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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