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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立法严禁在塔里木河流域开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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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后的《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进一步制止塔里木河流域的非法开荒行为。今后,未经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塔里木河流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荒,对违反规定批准开荒和围垦河道的行为设定法律责任,给予处罚。
作者 李强
出处 《小康生活》 2005年第5期12-12,共1页 Well-off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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