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把农业税收应收尽收和农民减负有机结合起来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山东省招远市按照上级"减轻、规范、稳定"的要求,创新征管体制、实行定时定点征收,解决了征收主体问题.尽管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的取消和减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县乡财政收入.但随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管力度的加大,增加的这部分收入完全可能抵顶农业税减收部分.随着农业税任务的减少,以往各乡镇对契税征收几乎为"零"、不少单位契税成为"弃"税的现象已经改观.各乡镇设置了专门的契税征收管理员坚决依法征收,保证让实现了的财政收入及时入库.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5年第6期15-15,共1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