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沙交警强制违章者看宣传录像片学习的行为事实上限制了违章者的人身自由,该行为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教育的属性于一身,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该行为不仅作为一种执行行为于法无据,而且作为一种创设规范的行为,也违背了法律保留原则,即违背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的要求。但此种“强制教育”并不是没有可取之处,可以通过设置“处罚教育选择模式”进行合法化的转换。
出处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第2期47-53,共7页
Journal of Jiangxi Public Securit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