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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七种疑难自首的认定 被引量:2

Seven Knotty Voluntary Denunciation Affirmation in the Judicial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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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七种疑难自首应这样认定:判断“形迹可疑”型自首的关键在是否已被司法机关发觉;“纪律处分”期间行为人如实交代自己基本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归案后如实供述的,应认定为自首;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的,应认定单位自首;测谎仪测谎后被测对象如实供述的,应认定为自首;被告人自动投案后供述中未报真实姓名及前科情况的,应认定为自首;行为人被网上通缉,但因通缉以外的案由被通缉机关以外的警察机关抓获,供认真实姓名和被通缉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
出处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第2期91-94,共4页 Journal of Jiangxi Public Security College
关键词 自首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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