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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费以后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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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单位从2004年1月起参加了工伤保险,但一直未缴费.2004年12月份一次性补缴了金年的工伤保险费用.2004年6月发生了一起工伤事故,社保机构说我们是12月份才参加统筹的,不能由社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我们认为社保机构的做法不对.“既然让我补缴费了,那就应当把已经补缴费期间发生的事故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对吗?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78-78,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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