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后,我国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日趋完善,形成了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五大奖项,在推动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了科技奖励的杠杆作用.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可以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1项省级科学技术奖,除此之外,不再设奖.
出处
《中国科技奖励》
2005年第6期66-68,共3页
China Awards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